关于清理规范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作者:wcbb | 日期:2016/11/10 | 浏览量:484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潍政字〔2016〕21号),落实我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需提交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九项中介服务项目(见附件1)不再纳入《潍城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管理。“区属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需提交的“验资报告”等三项中介服务项目(见附件2)纳入《清单》管理。
对于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各审批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审批部门(单位)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技术评审评估等所需费用,列入部门(单位)预算,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中介服务收费清单附件(2016.11.06).doc
对于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各审批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审批部门(单位)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技术评审评估等所需费用,列入部门(单位)预算,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中介服务收费清单附件(2016.11.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