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四个必须”确保审批服务科组建到位
作者:wcbb | 日期:2015/12/11 | 浏览量:589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近期区编办下发《关于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单位)设立审批服务科的通知》,明确在区经信局等24个部门设立审批服务科,加之在前期政府机构改革中已设立的发改局等9个部门,全区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33个部门已全部组建审批服务科,为确保审批服务科真正发挥实效,采取“四个必须”的组建原则。
一是必须将审批职能归并到审批服务科。要求部门将分散在其他业务科室的审批职责整合,集中归并到审批服务科,整合后其他科室一律不再承担审批职责。
二是必须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调整科室数。部门设立审批服务科后,内设科室个数超出机构编制部门规定限额的,必须要对其他科室提出撤并整合意见,报区编办审批。
三是审批服务科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组建的审批服务科人员、设备、资料等全部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是审批服务科必须具备四个能的标准。要求各部门组建审批服务科时要从人员选派、业务培训、软硬件配备、流程设计等方面加强,保证审批服务窗口能受理、能办理、能审查、能批准,实现行政审批全面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