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实地检查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潍城编办字[2012]14号有关要求,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食安办将成立联合检查组从9月12日起,对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农业局、卫生局、商务局、水利局、畜牧局,潍城工商分局、人民商城工商分局、潍城质监分局、潍城药监分局等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召开座谈会。听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与具体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机关职能科室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进一步了解部门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2、查看文件资料。主要查看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赋予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文件;2010年以来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召开的有关会议材料、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关科室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等活动的会议通知、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查验群众反映问题的记录及有关处理材料,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相关材料,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开展社会调查。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听取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意见建议;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社会问卷调查,了解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单位)的监管对象名单(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于
2、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汇总评议履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后,及时向被检查部门反馈结果。
附件:1、潍城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日程安排表
2、潍城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检查评分表
区 编 办 区 监 察 局 区政府食安办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