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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工作流程
    作者:wcbb | 日期:2012/8/8 | 浏览量:1545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有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有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申请(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章程应当包括:(1)名称(2)宗旨和业务范围(3)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4)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5)章程的修改程序(6)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7)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任申请设立登记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住所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9、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10、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提交文件复印件未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的,视同没有提交。

    二、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

    四、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五、发证

    请自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公告

    由登记管理机关公告核准登记(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和核准登记的事项。

    七、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八、承诺时限

    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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